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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添加时间:2018年9月7日 来源: 南宁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lrnwzj.com/

  在电商平台一步步发展的今天,网购似乎成为了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选择,鉴于网购与传统买卖行为在合同订立以及交付标的物等形式上的不同,《合同法》的条款可能并不能很好地对网购进行规制,如果在网购过程中形成了纠纷,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下面就有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的意义

  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在诉讼意义上,在对地域管辖法院确定很有意义,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以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关系;从物权转移的角度看,买卖合同履行地往往涉及财产的交付,因此会引发财产风险的转移等法律问题。

  二、如何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

  双方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不过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并不常见。

  值得注意的是,网购纠纷中,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销售的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应当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合法权利,所以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不属于双方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但如果卖方就此条款单独向买方明示,而买方也予以同意,则这种条款可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约束力,可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购纠纷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也称之为购销合同,此类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该司法解释,在确定网购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时,首先应当查明双方是否有约定交货地点。但是根据法律的一大特点,即法律用语规范性,网购中没有采用交货地点这个词的话,则所填写的邮寄地址、收货地址等都不能作为双方就交货地点达成一致,淘宝网为了规避交货地点这个问题,将买方填写地址的地方全都标注的是收货地址,而非交货地点。在无法查明双方有约定交货地点时,则需根据交货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即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到网购而言,实践中,卖方包邮的通常被认定为属于采用送货方式,以买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为合同履行地,而卖方不包邮的则被认定为属于代办托运,应以卖方发货时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网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网络经销商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从而据此确定网购消费合同诉讼的被告及其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总之,由于网购合同多为格式条款,为了保护卖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公平,在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从而进一步确定管辖法院时,法律规定一般遵循保护消费者的原则,在合同法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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