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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的效力是怎么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
2023年2月6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解除后的效力是怎么

  核心内容:合同解除后的效力是怎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当事人可以终止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恢复原状等其他补救措施,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解除的效力


  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被违约方不能提出给付违约金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


  二、合同终止后可否主张违约


  1、合同解除后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买卖的价款达成一致所签订的合同。我们都知道,任何合同都可能产生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全方面的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三、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不管发生什么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要秉承着和谐的理念去处理解决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合同解除后的效力是怎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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