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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是怎样
2023年3月23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

  核心内容:我们从出生到死亡之间,需要购买多种多样的保险,如参加工作需要购买社会保险,出门旅游购买旅游意外险等。而购物保险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如何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等,为您一一介绍。


  一、购买保险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三看;。一是看证件。消费者应要求销售人员出示销售资格证件,看其是否具有合法销售资质。二是看资料,看保险产品宣传资料是否规范。销售人员应使用省级保险公司或总公司统一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自行制作。三是看条款,看保险合同条款、投保提示书的详细内容。保险合同条款是保险公司承担的依据,投保提示书强调了合同的主要风险和注意事项,仔细阅读可以防范误导宣传行为。


  ;二听;。一是听销售用语。保险产品不是银行储蓄、基金、国债,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存取;、;本金;、;积攒;、;利息;等的用语,不得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利益。二是听销售人员是否明确说明。保险销售人员应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和免除、犹豫期、缴费年限、收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退保损失等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二答;。一是如实回答投保单上的问题。消费者应当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如实回答投保单的问询题目。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投保单。二是认真回答保险公司的回访。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向购买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回访。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10个自然日。犹豫期内,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建议消费者接到回访电话时,认真听取回答回访人员的问题,如果认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不合适,应尽快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如何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


  投保前,投保人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了解合同中的每项内容。尤其要重点了解以下几个方面: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的条件和范围;各种除外及免赔事项;了解准备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求;查看现金价值表,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投保人可以要求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代理人就保险产品的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及投保注意事项等问题,作出详尽解释。如有疑义,也可以拨打各公司热线电话咨询。


  三、什么是;犹豫期;


  为确保客户投保是出于理性和自愿,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会为客户提供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投保行为做冷静的考虑,这段时间就叫;犹豫期;。一般规定;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2014年4月1日起,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为15个自然日。犹豫期内,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因此,投保人收到保单正本后应认真阅读风险提示书、利益演示表、保险、免除、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缴费方式等重要条款,如发现保单条款规定与保险计划书或营销员口头陈述不符,或者经冷静考虑认为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等不合适,则应尽快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是怎样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是怎样因为根据解释者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而有权解释中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等。下面快车为您一一介绍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


  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依据解释者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有权解释,也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仲裁解释等。快车将为您一一介绍。


  有权解释


  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其解释可以作为处理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依据。对保险条款有权解释的机关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工作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仲裁解释。


  1.立法解释。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的解释。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立法机关,因此,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解释才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其他解释不能与此相冲突,否则无效。


  2.司法解释。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于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关保险法的内容,在适用法律时,必须遵守司法解释。


  3.行政解释。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所作的解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保险业的最高行政主管机关,其有权解释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关规章类或视同规章部分,有权解释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保险条款。这些解释虽对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影响,但不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力。


  4.仲裁解释。指保险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同样具有约束力。当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权解释


  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除有权解释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均为无权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均可对保险条款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对于这些解释,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参考,但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般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均可对保险条款提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对于这部分的解释,一般称为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同样只能作为仲裁、审判过程中的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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