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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施工合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2022年3月17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遇到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用得到的工具,是现代契约精神的标志,在生活中设计到财产方面时人们常常会签署相应的合同用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以及约束双方的行为。而在合同签署后若是遇到有违约情况又该怎么办呢。甚至人们有时必须以违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判断自己的得失呢本文将为你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对违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

在合同签订之后最好不要轻易违约,这会损害您的信誉,倘若有遇到相关事件若是对违约的损失不太明确或者对合同某些条款不赞同,应当及时请教法律人士,让专业的律师帮您解决才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

施工合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施工合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

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未支付价款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法》286条行使优先权,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之后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遇到签合同违约怎么办,施工合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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