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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
2022年5月1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条件:第一种是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第二种是出现法定解除情形解除,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合同期到期等。第三种是违约情况下的解除。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情况下解除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

  面对千变万化的当代经济环境,随时有可能出现由情势变化产生的合同矛盾纠纷,合同签订后会出现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有哪些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解除合同后还能仲裁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

  1、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

  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管理者,也可以是劳动者。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要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被请求方按期向请求方做出答复。

  被请求方在接到请求方变更合同的要求后,要在请求方给出的期限内给予答复,不准对对方的请求置之不理。被请求方的这种答复也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供双方进一步协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被请求方可以表示不同意;


  3、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双方当事人就要其变更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达成和拟定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要就变更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变更后的条款生效日期做出规定。书面协议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4、备案或签证。

  凡在订立是经过备案或鉴证的企业劳动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也需要送交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到鉴证机构办理鉴证手续。需要鉴证的变更协议,只有在鉴证后才能生效。


  二、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

  1、须有情势变更之事实。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所谓"变更",乃指这种情势在客观上发生异常变动。


  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时间要件。只有情势的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关系消灭之前,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3、情势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有不可预见之性质。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主观要件的一个方面。


  4、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实质要件。


  三、解除合同后还能仲裁吗

  解除合同后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但是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的全部内容,情势变更制度是处理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情势变化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纠纷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司法实践解决矛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却没有对此作出相应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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