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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效力的体现
2022年3月17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

  相信大家都有过签合同的经历,可以发现,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写明甲方和乙方分别要履行的职责和应该遵守的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生活在也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况,那么此时另一方应该如何解除合同呢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方违约另一方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兜底条款就表明这个。合同法实际上对根本违约的宽限就是以是否实现合同订约的目的。


  1、从违约后果整体考虑,是否使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期待的利益丧失或失去了合同的目的,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2、从违约事实的情节予以考虑,违约后果是否使对方丧失所期待的合同利益可以作为一般性的认定标准。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违约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不能当然认定根本违约,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3、对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况,要根据不完全履行中存在瑕疵的部分在合同义务中的地位,结合不完全履行中有瑕疵的部分在事实上能否补救或即使在事实上可以补救但在对方当事人而言是否已丧失商业机会等因素考虑。


  二、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承担


  1、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而违约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


  2、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解除合同后损失赔偿的范围限制


  合同解除后,对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且一般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对方订立合同时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相信合同能适当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等。与此同时,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但对于违约金而言,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并且依《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且,上述损失既包括实际发生的既得利益损失,也包括尚未发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信赖利益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解约,但不是自主解约,而应该依法解约。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合同终止效力的体现

  合同终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即终止,其具体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文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


  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合同终止效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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