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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 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
2022年4月1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

  担保属于物权的范围,具有担保债权的实现的作用,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以人作为担保也有以财产等物作为担保,主要作用就是就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有一定的条件,下面就由为您介绍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

  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不仅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已到期,而且要求担保债权也已到期,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就是主债权,但是担保债权期限如有特别约定,则要具备担保债权期限届满为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其利益为条件,而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担保人的行为损害其利益为条件,其利益损害主要表现为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不能实现。与此相适应,这里的行为人不是债务人,而是担保人。

  二、担保权人对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

  1、放弃到期债权,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5、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

  6、《担保法问题解释》第69条规定的抵押行为;

  三、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

  1、 概念不同,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2、 担保对象不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人有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

  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债权实现的相关介绍,主要介绍了做出担保后的撤销,担保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需要债权人的债务到期,其次介绍了担保权人与债权人的区别以及担保权人可以撤销的行为,解答了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那么,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由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比较短,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中。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二、定金担保有哪些特点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三、定金担保担保作用

  定金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定金罚则的制裁,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这就体现了定金的担保作用。当然,采取定金担保,违约一方仍然要按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以定金代替。

  定金具有预先支付的作用。当合同履行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折抵价款。在后一种情况下,定金又起到了预先支付的作用。但是,这与预付款是不同的。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不存在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问题,它只是一种结算办法,在合同履行后进行结算时多退少补。因此,在订立合同时,预先支付的钱款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必须明确,以免引起纠纷。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关于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判断,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给别人担保后能撤回担保吗,定金担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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