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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有期限吗 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
2022年1月28日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连带担保责任有期限吗

  对于担保人来讲,在进行债权债务处理的话,是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制度,尤其是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连带担保有期限吗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连带担保有期限吗

  六个月。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连带保证特点

  1、连带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三、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以上就是关于连带担保有期限吗的相关介绍,对于连带担保的处理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要求是注意一下诉讼的时效,要根据规定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的律师。

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

  公司或者个人在与银行借贷时,需要有中介担保公司来进行担保。在借款中担保公司需要和借贷方双方签订合同,构成合同关系来明确与义务,如果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下面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银行抵押合同丢了建议到工-行开具证明或者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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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三、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综上,担保合同丢失后担保公司需要及时对担保合同进行登报申明,并及时补签担保合同。以上就是整理的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


来源: 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Tags: 连带担保责任有期限吗,担保公司合同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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